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关于在论文撰写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的规范声明
尊敬的作者:
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快速发展,为规范学术研究行为,维护学术诚信与出版伦理,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编辑部结合国内外学术出版界的共识,现对投稿论文中使用AIGC技术作出如下规范声明:
一、 人工智能不可作为作者署名
任何人工智能工具(包括但不限于大语言模型、聊天机器人、图像生成器等)均不具备承担学术责任、法律责任及版权的主体资格。因此,严禁将任何AI工具列为论文的作者或通讯作者。
二、 严格的披露与透明度要求
作者在论文撰写、数据分析、图表制作等研究过程中,若实质性地使用了AIGC工具,必须在论文中进行明确披露。
披露位置:请在论文的正文末尾(参考文献之前)或“致谢”部分单设“人工智能使用声明”予以详细说明。
披露内容:需明确列出所使用AI工具的名称、版本号、开发机构,以及具体的使用方式和范围(例如:用于语言润色、辅助翻译、代码编写或文献检索等)。
若仅使用常规的拼写检查、语法纠错工具或参考文献管理软件,则无需特别声明。
三、 明确合理的使用边界
允许的范围:允许并鼓励作者合理利用AI工具提高文本的语言表达质量(如翻译、润色)、辅助进行基础性的数据处理或代码编写。
禁止的范围:
严禁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论文的核心学术观点、创新性结论。
严禁使用AI工具创设、伪造、篡改实验数据或研究结果。
严禁直接复制粘贴AI生成的大段文本作为论文的主体内容。
严禁使用AI工具生成虚假的参考文献或引文。
四、 作者的最终责任
作者对论文的全部内容(包括AI辅助生成的部分)承担最终的、完全的责任。作者必须:
人工仔细审查并核实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、科学性和逻辑性,避免出现事实错误或“AI幻觉”。
确保论文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,不包含抄袭、剽窃成分。AI生成内容若涉及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,作者需承担相应的侵权风险。
五、 违规处理机制
本刊在审稿及出版过程中,已引入AI生成内容检测机制对稿件进行筛查。若发现作者隐瞒使用AIGC工具,或使用行为严重违反本声明(如AI代写、伪造数据、虚构文献等),编辑部将视作学术不端行为,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退稿、撤稿、两年内拒绝接收该作者投稿、通报作者所在单位等处理措施。
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在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所有投稿中严格执行。请广大作者严格遵守,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生态。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编辑部
2025年11月20日



